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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中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
根据省市委对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最新要求,现需综合工作部、组织部(人事处)、工会、教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基建处、图书馆、校企合作处、科研技术服务中心、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报送对在前期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材料:自查自纠中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报告和整改落实台账。
2、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材料报送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纸质版材料须经主要负责人审阅并签字后上报,确保情况清楚、数据真实,防止简单地统计数字、罗列台账。
3.请于今天下午4点之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请用优盘拷贝)报送至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许丽庆 联系电话:3130367
纪检监察室
2022年5月13日
yh86银河国际(深圳)有限公司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突出问题整改
台账
处室、系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突出问题 | 整改落实情况 |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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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完成情况”填写“已完成”或“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或“未完成”。
2.如有其他情况可另附说明。